对首次登录系统的用户,系统会自动弹出提示信息,提示您先填写开办主体信息。
查询方式:在未登录网站情况下点击页面上方的【公共查询】,如下图所示:
可分别根据网站名称、网站域名、公安机关备案号来查询是否已经存在备案信息,查到显示如下页面:
注册并登录 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。
对首次登录系统的用户,系统会自动弹出提示信息,提示您先填写开办主体信息。
开办主体申请: 对于首次备案的用户,必须首先填写主办单位及负责人的真实有效信息,只有提交了主体信息后,才能在该主体下进行网站备案。
开办主体分为: 个人、单位;单下又细分为:企业单位、国防军队、高等院校、政府机构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境外组织。
点击左侧菜单【开办主体管理】,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己的开办主体性质,并正确填写各项信息(注:填写主体信息时,请您务必保证所填写的信息完整、真实、准确,这样才能通过审核,顺利完成备案)填写完成后点击【保存】,公安民警审核后您会收到短信通知,也可在系统消息中查看审核结果,一般审核时间为2-3个工作日。
新办网站备案申请
点击左侧菜单【新办网站申请】,根据要求填写真实合法的信息,填写完成后,点击【提交】等待公安民警审核,一般审核时间为3-5个工作日 (注务必按照要求填写,否则将被退回)
第一步:网站开办主体,已经提交申请或审核已经通过,直接点击【下一步】即可;
第二步:网站基本信息填写
第三步:网站负责人信息填写
如果网站负责人信息/信息安全负责人信息/舆情引导员信息与开办人主体负责人信息相同,直接打钩即可自动填充;如果不同则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填写。
第四步:提示说明
请认真阅读,如果没有异议,勾选“我已阅读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方案”点击【提交】,公安民警会在3-5个工作日给已反馈,反馈的信息将以短信形式通知,也可登录网站在系统消息中查看。
第五步:审核通过发放备案号
在完成以上审核以后,公安机关将会发放公安部备案号,您需要将备案号放置网站首页下端 ;您可以将网站备案代码放置在网站上,获取代码方法:在已备案网站中查看网站详情,点击【点击复制备案号】即可获得备案代码。